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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商标注册的常见疑问

作者:贵州仁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4 08:29:44

贵阳商标注册的过程是复杂的,也是简单的。就看你们是怎样理解的,商标是保证你们权益的保证,可以给你们的产品进行注册,它们也就会成为你们的无形资产,这也是你们在保护你财富的一个形式。 贵阳商标注册是不是具有很强的信念感,让你们知道什么是商标注册同样很重要,你们在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是需要你们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整个过程,不然贵阳商标注册怎么会成功呢?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商品上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的标志。商标就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本质是起到区别同类商品(竞争对手)的作用。目前在中国,商标可以是单纯的文字,也可以是单纯的图形,或者是上述提到要素的任意组合,味道和声音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二、TM是怎么回事?与R有什么区别?

TM就是商标的意思,是英文TradeMark(商品标志)的缩写。TM是英文标注方法,可随意标注,并不是要等申请后才可以,标注TM只是表示此标志正在作为商标使用,汉语标注方法是圆圈内放“商”字。圆圈R是“注册商标”标记,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首字母,只有经过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可以标注。汉语标注方法是圆圈内放“注”字,放在注册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  

三、为什么要注册商标?有什么优势?   

(1) “现代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温家宝”。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抢注,阻止竞争对手跟进或模仿,也能防止自己无意对他人构成侵权,是企业不断自我完善,高效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需要。   

(2)注册商标是经营者经营意识和经营信心的体现,有利于扩大宣传,创建品牌,为企业做大做强打下良好基础。    

(3)注册商标是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保证与象征,可以提升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增强企业信誉;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及信任度,增加销售,提高利润空间。     

(4)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质押,转让,继承,或许可他人使用,从而转换巨大价值。     

(5)注册商标有利于发展合作伙伴,顺利进入销售渠道。现实中,具有良好信誉的销售商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或担心企业的商标侵权,累及自己,普遍选择有注册商标的合作伙伴。  

商标注册固然是很复杂的,但根据小编看来还是很简单嘛,你们把材料准备好,把一切的准备都弄充足了,打一场持久战会更加容易,也会更加简单,也是给企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同样是在各个方面都是有重要的关系。你得知道商标注册是什么,能有什么好处。上面也同样是讲解得很清楚。还是很详细的讲解,给你们一篇文章,就是要让你知道什么是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到底是什么样的,都知道R是商标注册的标志,最终还是要看结果,这才是最重要的。商标注册需要的步骤实在是太多,还是要把细节处理好才是关键。        

商标法上规定的优先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注册商标申请,可以按照其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或者第一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商标法》第24 条和第25条规定了两种优先权。商标法上规定的优先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注册商标申请,可以按照其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或者第一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商标法》第24条和第25条规定了两种优先权。

第一种优先权是基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商标法》第24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 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 (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甲于2012年5月1日向在本国提出了一项商标注册申请,后又于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其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第二种优先权是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的行为获得优先权。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甲丁? 2012年5月1 曰向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其生产的商品,并在该商品上首次使用了某一商标。后甲又丁 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该商标是在中国 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才能够实际享有优先权。

基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二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 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行为获得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1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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